據Yonhap News Agency(韓聯社)消息,LG上周五表示,已就三星電子的一則電視廣告向韓國企業監管機構提起訴訟,指控其QLED品牌具有“夸大性、誤導性”。
LG表示,三星的QLED電視不過是加了QD背光板的液晶電視而已,并不是使用量子點發光二極管的“真QLED”顯示器。LG進一步強調,三星在2015年和2016年將其高級電視產品系列稱為“ SUHD”(超超高清),在2017年又將其品牌更改為“ QLED”,聽起來與LG的OLED(有機發光二極管)相似。
LG在提交給公平貿易委員會的投訴中指出,“三星的QLED電視是在液晶電視上添加了量子點片(QD面板)的產品,與使用背光面板和光控膜的液晶電視在理論上是一樣的...盡管如此,三星還是將自家的液晶電視宣傳為QLED電視。”LG認為,應該對三星的“夸張,誤導性”廣告采取“必要措施”,從而保護消費者權益。
面對LG的指控,三星在一份聲明中表示,“在國內外商業環境都面臨挑戰之際,無禮的糾紛正造成消費者和市場參與者之間的混亂。我們將嚴厲處理LG毫無根據的索賠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