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墊江縣女子閔某英在晉江一酒店做清潔工,清理客房時起貪心,將客人暫放房間內的10萬元現金帶走并潛逃。昨日,閔某英因犯盜竊罪,被晉江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10年,剝奪政治權利1年,并處罰金1萬元。
去年6月23日,廣東陳先生到晉江買塑料薄膜材料,入住江青陽一酒店608客房,因現金不足,一朋友將5萬元借款送至酒店給陳先生。陳先生將10萬元現金捆扎放進挎包后,放在客房里,和朋友下樓吃午餐。
陳先生用餐后回到客房,發現挎包中的現金都不見了,趕緊報警。酒店監控顯示,陳先生離開后,只有領班和閔某英兩人進入該房間。閔某英是這一層樓的服務員,負責清潔工作。當酒店通知兩人時,閔某英已經不辭而別。
今年6月,閔某英在老家被民警抓獲。閔某英交代,她在清理客房時發現客人留下的包內有大量現金,因一時貪念,將現金放進黑色垃圾袋帶走,而后迅速離開晉江。(記者 吳水保 黃祖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