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投放的垃圾被垃圾收運車“一鍋燴”,這種行為絕不姑息!近日,長樂開出垃圾分類混裝混運首張罰單,對一垃圾收運企業處以1萬元罰款并掛黃牌警告。
春節后,長樂區“垃分辦”接到市民投訴,稱其所居住的某小區存在垃圾清運企業混合收運已分類垃圾行為。工作人員立即調取了該小區垃圾分類屋監控視頻,并清楚取證到一輛垃圾收運車混合收運的全過程。隨后,長樂區“垃分辦”聯合區城建監察大隊執法人員組織開展專項執法行動。
現場,執法人員將一輛正在該小區北門收運垃圾的車輛攔停,在打開垃圾壓縮機箱體檢查時發現,塑料袋、衛生紙等垃圾與菜葉、瓜果皮等廚余垃圾混合在一起,屬于典型的“混裝混運”行為。執法人員使用執法記錄儀完成取證工作后,現場責令當事人立即整改,并根據《福州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條例》進行處罰。(記者 余少林 通訊員 連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