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廣東省所有高職院校全面實現分類考試招生。我省從2017年試行以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為主要依據進行分類招生錄取的改革試點,考生2017年1月參加考試,3月確定錄取,已被高職院校錄取的考生可不用參加普通高考。2017年全省將有80多所高職院校擬試行依據學業水平考試成績錄取,安排的招生計劃數將占高職院校年度招生計劃的30%左右。
高考前完成招生安排
日前,廣東省教育廳發布了《關于做好2017年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招生工作的通知》。《通知》就加快推進我省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招生工作提出明確要求,確定我省從2017年試行以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為主要依據進行分類招生錄取的改革試點,考生2017年1月參加考試,3月確定錄取,已被高職院校錄取的考生可不用參加普通高考。
據悉,2017年起,我省高職院校在繼續進行面向中職學生“3+技能課程證書”考試、自主招生、中高職銜接三二分段、五年一貫制等分類考試招生改革的基礎上,試行省內所有高職院校以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為主要依據進行分類招生錄取的改革試點。
2017年普通高中、中等職業學校(含技工學校)應、往屆畢業生和社會青年可根據自身實際情況,自主選擇參加2017年1月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語文、數學、英語3門科目的考試,并以語文、數學、英語3門學業水平考試成績作為報考省內高職院校分類招生“文化素質”錄取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