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業保險支持技能提升補貼怎么申請?哪些人可以申請
日前,人社部印發《關于實施失業保險支持技能提升“展翅行動”的通知》(人社廳發〔2018〕36號),決定從2018年起在全國實施失業保險支持技能提升“展翅行動”。
目標:使符合條件的參保職工都能享受到技能提升補貼
通過“展翅行動”,推動各地積極主動、全面規范地落實失業保險技能提升補貼政策,力爭使符合條件的參保職工都能享受到技能提升補貼。
申領補貼的條件和標準
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的企業職工,可申領技能提升補貼:
依法參加失業保險,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36個月(含36個月)以上的。
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級(五級)、中級(四級)、高級(三級)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
補貼標準應根據取得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有所區別。
職工取得初級(五級)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補貼標準一般不超過1000元;
職工取得中級(四級)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補貼標準一般不超過1500元;
職工取得高級(三級)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補貼標準一般不超過2000元。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可根據本地產業發展方向和人力資源市場需求,研究制定本地區緊缺急需的職業(工種)目錄。技能提升補貼標準可向地區緊缺急需職業(工種)予以傾斜。
同一職業(工種)同一等級只能申請并享受一次技能提升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