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以來,債轉股真正意義上步入快車道。
中國農業銀行11月22日發布公告稱,擬出資人民幣100億元,在北京投資設立全資子公司——農銀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專司債轉股業務。稍早前,包括工、農、中、建、交在內的五家國有銀行均表示愿意申請成立債轉股子公司,參與“去杠桿”的進程。
各方對于銀行加入債轉股表達了樂觀態度,認為銀行在客戶資源、動員資金、選定債轉股對象等方面擁有較強優勢,這樣可以為踐行債轉股的市場化保駕護航。
而從政策層面看,雖然國務院上個月出臺了債轉股相關文件,但有關專家認為,債轉股從政策和立法上仍需進一步完善。
不再“拉郎配”的市場化債轉股受熱捧
10月10日,國務院印發《關于積極穩妥降低企業杠桿率的意見》以及《關于市場化銀行債權轉股權的指導意見》。一周內,武鋼集團和云南錫業集團相繼達成市場化債轉股項目。
進入11月后,地方國企的債轉股進程開始加速。陸續有廈門海翼集團、廣東省廣晟資產經營公司、廣州交通投資集團、重慶建工投資控股、山東能源集團等與建設銀行合作債轉股。據統計,截至目前已公布的債轉股項目預計規模達950億元。
“上一輪債轉股中存在大量的政府‘拉郎配’現象,一些扭虧無望的企業也進入債轉股序列,擠占了資金卻未能成功,最后只得政府財政兜底。”資深國資研究學者李錦十分期待本輪強調市場化進行的債轉股,他認為市場化可以避免重蹈上輪債轉股的覆轍,可以讓有發展前景的困難企業利用好債轉股良機。
中國社科院金融所銀行研究室主任曾剛表示,在債轉股過程中應盡量減少行政的干預,在債轉股企業篩選、貸款性質甄別、轉股價格確定、持股機構行使股權等多項環節上讓參與各方按市場原則確定,也需要進一步的監管政策配套。
“最大的擔心就是實施過程中遇到的行政干預,當行政性的目標來完成,實際上債轉股沒有總體規模目標,如果一旦形成為行政性指標后就可能偏離市場化的目標。”曾剛認為,在債轉股的實施過程中,需要相應的政策,來保障債權人的權益,避免一些企業借機逃廢債務,預防可能衍生的道德風險。
債務企業是否一旦參與債轉股,就可以實現脫困?李錦認為不能將債轉股當作國企脫困捷徑,更不能把實現債權轉股權、負債率下降就看作脫困成功。“企業要脫困,必須在公司治理結構上下功夫。”
中鋼是債轉股先行者
其實早在國務院的債轉股文件出臺前,就有一家央企率先完成了首單債轉股項目。
成立于1993年的中鋼集團原本是一家以鐵礦石進出口、鋼鐵及相關的設備貿易為主的公司,2003年的營業收入只有120多億元。之后,該集團負責人提出向礦業開發、炭素制品、耐火材料、鐵合金和裝備制造五大產業發展的規劃,以及“打造世界一流鋼鐵生產服務商”的目標,在國內重組了業內7家重點企業,在天津的房地產項目上投入巨資,還先后在澳大利亞、南非等地投資收購了鐵礦、鉻礦資源基地。
受益于鋼鐵行業的整體繁榮,中鋼集團的擴張取得出色業績。但激進擴張的同時內部風險控制不力,企業管理混亂等弊病逐漸暴露。中鋼集團的擴張主要仰賴銀行借貸,但投資的諸多產業收益并不理想,導致企業負債率越來越多,財務費用越滾越大。
受2008年世界經濟危機的影響,鋼鐵市場亦開始急速滑坡。市場下滑與經營不善讓中鋼集團陷入虧損。時任總裁黃天文在2011年5月被迫去職,中鋼集團的財務報表虧損14.7億元。
此后,雖然繼任者提出了種種改革發展方案,但繁重的債務壓力依然難以承受。中鋼集團債委會核查發現,截至2014年12月末,中鋼集團及所屬72家子公司債務逾1000多億元,其中金融機構債務近750億元,牽涉境內外80多家銀行。
今年9月27日,中鋼集團下屬上市公司中鋼國際發布公告稱,公司收到控股股東中國中鋼集團公司的通知,中鋼集團債務重組方案正式獲得批準。
據了解,經德勤審計后,中鋼集團金融機構的債務規模近600億元。其中留債規模近300億元,利率調低至約3%,轉股規模約270億元。其中,轉股部分并非直接將債券轉為股權,而是長達6年期的可轉債,前三年鎖定,從第四年開始,逐年按3∶3∶4的比例轉股以退出。
可轉債具有債券和期權的雙重特性,一般具有較低的票面利率。債券持有人可以按約定的條件將債券轉換成股票,金融機構也可以在一定條件下將債券回售給發行人。
中國青年報·中青在線記者就債轉股相關問題聯系中鋼集團,該集團新聞處負責人李婉表示債轉股方案細則處于保密期,暫時不便向外界公布。對于企業實施債轉股后的發展,企業改革專家周放生認為首要是進行實質性的改革,比如混合所有制改革,員工持股,主業輔業分離等。其次是資本重整。如果企業僅完成了債務重組,單純地做債轉股容易產生變相逃債的暗示。“主要就是通過破產重整與破產清算來解決(問題),有價值的企業做重組,沒有價值企業做清算,而清算也就不能做債轉股考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