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考核和體檢
1.根據綜合成績高低,按崗位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考核、體檢人選;體檢標準及項目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
2.未按時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考核、體檢不合格或自動放棄的,按綜合成績排名順序依次遞補。
七、公示
考核、體檢合格,且符合崗位各項條件要求的擬聘人選在福建省體育局門戶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
一般情況下,自報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擬聘人選在60個工作日內完成。
八、聘用
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核準手續,單位與擬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
九、聯系方式
地 址:福州市鼓樓區五四路330號省體育館北三樓
郵 編:350003
電 話:0591—87738345
E-mail:2461002907@qq.com.
十、監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建省體育局和福建省社會體育指導中心共同組織實施。駐環保廳紀檢組、省體育局人事處、直屬機關紀委對招聘工作進行全程監督。監督電話:0591-88367039(紀檢組)、0591—87814821(人事處),0591—88018576(機關紀委)。
福建省社會體育指導中心
2017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