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音
小姑娘:不該大手大腳地
花媽媽的血汗錢
重慶晨報記者跟小陳的妹妹在電話里聊起了打賞游戲主播的事。妹妹聲音很小,有些怯生生的。她說,沉浸在游戲世界里,每次充值眼中只有“快幣”、“禮物”,完全沒跟現實生活中的錢、媽媽的收入劃上等號。
她說,玩游戲的時候,“跟主播一起玩很開心。覺得他們都很風趣,說話幽默。打賞禮物后,我的粉絲數增加了不少,主播還會跟我私聊,感覺蠻有成就感。第二天跟同學聊起這些事,他們都很羨慕我。”
現在,妹妹很自責很后悔:“那是媽媽的血汗錢,我不應該這樣大手大腳地花了。”
律師: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
所為可撤銷
國浩律師(重慶)事務所蔡紅志律師認為,根據最新制定的《民法總則》規定,八歲以上十四歲以前這個期限,屬于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期限。如果監護人對其行為不予追認的話,那么這個行為是可以撤銷的。
巫山11歲小學生瞞著監護人線上支付打賞主播的1.38萬元,根據現有的法律,監護人有可能追回這筆錢。網絡平臺支付一般是“秒到”,打賞主播的賬號也很分散,走司法程序,收集證據比較困難。蔡紅志律師建議,家長可先向網監部門、工商局和消協反映,通過調解的方式維護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