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報道了省內(nèi)部分高校助學金申請會淪為“比慘大會”、學生很無奈的新聞。同一天,省教育廳就在官網(wǎng)上發(fā)布了《關(guān)于進一步加強高校家庭經(jīng)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各高校成立“學校學生資助工作領(lǐng)導小組,院(系)認定工作組,年級(或?qū)I(yè))認定評議小組”三級組織機構(gòu),并堅持民主評議和學校評定相結(jié)合的原則,精準識別對象。其中,評議認定不得要求申請認定學生在公開場合陳述申請理由。
評定以書面材料為主
根據(jù)《通知》,年級(或?qū)I(yè))認定評議小組組織學生填寫《高等學校家庭經(jīng)濟困難學生認定申請表》,收集《高等學校學生及家庭情況調(diào)查表》,并結(jié)合學生日常消費行為,以及影響其家庭經(jīng)濟狀況的有關(guān)情況認真進行評議,確定家庭經(jīng)濟困難學生資格,報院(系)認定工作組進行審核并公示。如師生有異議,可通過有效方式提出質(zhì)疑。
《通知》要求,高校要精準識別對象。認定評議小組由學生輔導員任組長,班主任、學生代表擔任成員,學生代表人數(shù)一般不少于年級(或?qū)I(yè))總?cè)藬?shù)的10%。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還特別提到,工作過程中要切實保護學生的隱私和自尊,注重維護學生心理健康。評議認定以評議書面材料為主,需進一步深入了解情況的,可采取個別訪談和家訪等形式。不得要求申請認定學生在公開場合陳述申請理由,更不得將民主評議工作交由學生會或班委會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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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詩詞盛宴中看見書香霞浦2024-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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