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調(diào)整到12月31日”
某小學一年級級組老師:
該小學一年級級組的眾老師們對此態(tài)度一致:不支持變動,更不支持調(diào)整到12月31日。
老師們認為,將入讀時間再往前推,孩子的生理、心理條件都未準備好,“一年級的系統(tǒng)化學習,對于不滿6周歲的孩子來說是比較難完成,無論是從握筆、專注力、模仿力、理解力等方面考慮,“實在不適合再提前入讀年齡”。
“8月31日前須年滿6周歲才能入學”的規(guī)定從何而來?
我們先來看看教育部的《關于做好2017年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說了什么:
義務教育是國家統(tǒng)一實施的所有適齡兒童、少年必須接受的教育。
就讀小學一年級兒童的截止出生年月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根據(jù)法律規(guī)定和實際情況統(tǒng)籌確定。
要高度關注接受“私塾”、“讀經(jīng)班”等社會培訓機構教育的學生,對于因身體健康等原因確需緩學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監(jiān)護人應向縣級教育部門提出申請,獲批準后方可緩學,不得擅自以在家學習替代國家統(tǒng)一實施的義務教育。
其實,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入學年齡和年限的有關規(guī)定,在《義務教育法》里早有規(guī)定。但具體到“就讀小學一年級兒童的截止出生年月”的說法,還是較為少見。
我們先來梳理一下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入學年齡和年限是怎么規(guī)定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
(1986年施行,2015年修訂)
凡是滿6周歲的兒童,不分性別、民族、種族,應當入學接受規(guī)定年限的義務教育。條件不具備的地區(qū),可以推遲到7周歲入學。
《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實施細則》
(根據(jù)《義務教育法》制定,1992年實施)
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入學年齡和年限,以及因緩學或者其他特殊情況需延長的在校年齡,由省級人民政府依照義務教育法的規(guī)定和本地區(qū)實際情況確定。盲、聾啞、弱智兒童和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入學年齡和在校年齡可適當放寬。
原標題:【厲害了!】教育部明確:小學入學年齡截止日不再限于8月31日!會改到12月31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