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教育部正式印發實施《義務教育學校管理標準》(以下簡稱《管理標準》)。教育部基礎教育司負責人就《管理標準》的有關問題回答了記者的提問。
教育部印發《義務教育學校管理標準》
問1:請介紹一下出臺《管理標準》的重大意義。
答:義務教育是現代國民教育體系中最為重要的組成部分,是重中之重。管好辦好每一所義務教育學校,對于保障適齡兒童接受公平而有質量的義務教育、全面提高國民素質、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具有特殊而重大的意義。頒布實施《管理標準》,是全面提高義務教育質量的必然要求,是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關鍵之舉,也是規范義務教育辦學行為的有效抓手,對于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全面提升義務教育發展水平意義重大。
問2:請簡要介紹一下《管理標準》的制定過程。
答:當前,我國義務教育在普及方面取得了巨大成績,但優質資源緊缺、整體教育教學水平不高、學生全面而有個性的發展不足等問題依然突出。影響義務教育質量的因素是多方面的,但是從總體上講,一個重要原因是學校整體管理水平落后。為推進義務教育學校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2014年8月,教育部研究制訂了《義務教育學校管理標準(試行)》,并遴選北京市海淀區、江蘇省泰州市等8個地方開展了實驗工作。各試驗區在貫徹落實《管理標準(試行)》方面進行了積極探索,創造了許多好經驗好做法,義務教育學校管理水平明顯提高。2016年,我們在湖北宜都市召開會議,進一步總結了實驗工作的經驗成效。同時,委托第三方研究機構通過數據監測研究顯示,《管理標準(試行)》落實情況在各實驗區學校之間、城鄉學校之間沒有明顯差異,表明《管理標準(試行)》既適合東部地區也適合中西部地區,既適合城鎮學校也適合農村學校,進一步驗證了標準具有基礎性和普遍適用性。在各地實驗、探索的基礎上,我們按照“既符合現實需要,又面向未來發展;既滿足一線需求,又發揮引領作用”的原則,組織對試行的管理標準作了進一步修改完善,經部黨組會審議通過后,正式印發各省(區、市)全面實施。
問3:此次印發《管理標準》對2014年的試行版作了哪些修訂?
答:新頒布的《管理標準》保留了原有的總體框架,主要在以下幾方面進行了修訂。
一是進一步明確了管理內涵定位。《管理標準》所指的義務教育學校管理是相對狹義的管理,主要是指為促進學校內涵發展、提升學校治理能力,與教育教學密切相關的管理工作。總體框架仍為三大版塊、六大部分,對有關表述作了微調。二是補充了有關新增政策要求。黨的十九大對基礎教育作出了新的重大部署,今年8月印發的《關于深化教育體制機制改革的意見》對義務教育提出了明確要求。此外十八大以來,教育部還陸續出臺了《德育指南》、中小學黨建、預防校園欺凌、勞動教育、家庭教育、研學旅行、心理健康教育、教育設備設施安全等政策文件,我們將其中有關學校內涵發展的核心內容和要求補充進了《管理標準》的相應部分。三是整合了相關管理條目。我們吸收各地各校提出的合理化建議,對《管理標準(試行)》中少量存在重復、交叉的條目進行了統籌整合,調整了相關任務內容和具體要求,使管理職責、管理任務、管理要求之間的邏輯對應關系更為科學、合理,既明確學校內涵管理中的底線要求,又給各地及學校留下了充分的自主管理和探索實踐空間。四是聚焦細化了有關要求。認真落實黨的十九大對基礎教育的部署要求,更加聚焦深入學習領會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更加突出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更加體現素質教育要求。在保障學生權益中,強化了弱勢學生群體享有公共服務優先原則;在促進學生全面發展中,進一步體現提升學生生活技能和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的要求;在引領教師專業發展中,更加突出師德和教學教研能力建設;在提升教育教學水平中,細化了以學生為中心、因材施教的具體要求;在營造和諧安全環境中,進一步強調構建體制機制、增強實戰演練和確保學校合法權益;在建立現代學校制度中,進一步體現從嚴治黨、依法治校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