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報考程序
?。ㄒ唬┚W上提交報名信息【報名入口】
1.提交報名信息的時間和網站
提交報名信息時間為2017年3月22日9:00至3月28日17:00。
報考人員請登錄湖南人事考試網“湖南省公務員考試報名服務平臺”報名,也可通過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的報名鏈接登錄“湖南省公務員考試報名服務平臺”報名。
2.需要提前資格審查的職位
報考定向招錄村(社區)黨組織書記、村委會(社區)主任職位的人員,需由鄉鎮(街道)黨(工)委書面推薦,經縣級公務員主管部門資格審查通過后,再進行網上提交報名信息。未經提前資格審查的,報名無效。
報考湖南警察學院教師職位的人員,需到湖南警察學院通過試講后,再進行網上提交報名信息。未經試講的,報名無效。
3.網上提交報名信息注意事項
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職位報名,報名與考試必須使用在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
報名時,報考人員要仔細閱讀并簽訂誠信考試承諾書(附件6),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報考人員和有關單位、人員提供的涉及報考資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實的,取消本次報考資格。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或偽造學歷證明及其他有關材料騙取考試資格的,取消本次報考資格,并記入公務員考試錄用誠信檔案庫,記錄期五年。
本次考試不組織網上資格審查,筆試后、面試前進行現場資格審查。報考人員應認真閱讀招考公告和職位表,誠信報考符合條件的職位,并對自己的選報負責任。對招考職位的專業、學歷、學位、基層工作經歷以及其他條件等有疑問的,請報考人員直接與招錄機關聯系。
網上提交報名信息期間,定期公布各職位報考人數信息,報考人員可以改報符合條件的其他職位。報考人員應理性報考,及時選擇符合條件的職位。
(二)報名確認
1.確認時間和網站
報名確認的時間為2017年4月1日9:00至4月5日17:00。報考省直機關和公安機關特殊職位需考專業技能的人員請登錄“湖南人事考試網”,報考市州及以下機關、選調生、法院系統、檢察院系統、省垂直管理單位(省地稅系統)的人員請登錄報考單位所在市州人事考試網進行確認。
2.上傳照片
報名確認時,報考人員上傳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電子照片(35×45mm,藍底證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在上傳照片前,請到湖南人事考試網下載照片審核處理工具,預先使用該軟件進行照片審核處理,只有通過審核處理后新生成的報名照片才能被網報平臺識別。
3.繳費
根據我省財政、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公務員錄用考試考務費每人每科50元。
4.注意事項
報名確認時,報考人員不得更改個人信息和報考職位。
報考人員必須進行網上報名確認。未按規定要求進行報名確認和繳費的報考人員視為放棄報考。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鎮家庭的報考人員憑《低保證》、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憑縣級政府民政部門或扶貧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可辦理減免考務費用的手續。全省辦理減免考務費用手續時間統一為2017年4月5日9:00-17:00。減免考務費用的報考人員在網上確認后(上傳照片后,請不要進行網上繳費),可就近到省、市州人事考試部門辦理減免考務費和報名確認手續,聯系方式詳見《公務員考務咨詢電話、確認網址、費用減免工作聯系表》(附件7)。
(三)筆試最低開考比例
筆試最低開考比例一般為1∶5。醫學類人民警察職位,以及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公務員等招考職位,筆試最低開考比例可以為1∶3。省外事僑務辦和省友協辦非通用語、法官助理、檢察官助理、公安機關特殊職位筆試最低開考比例為1∶2。具體筆試最低開考比例以招考職位表為準。
對報名人數未達到筆試最低開考比例的職位,相應核減招錄計劃。核減后仍無法達到最低開考比例的職位,予以取消,該職位報考人員可申請改報符合條件的其他職位或退還報名費。法院、檢察院以市州為單位統一設置的職位,達不到開考比例,需要核減計劃的,優先保留艱苦邊遠地區和招錄人數較少的職位計劃。
?。ㄋ模┐蛴士甲C
完成報名并確認的報考人員于2017年4月17日9:00至4月21日17:00在報名確認網站自行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五)報考服務與管理
報名與確認期間,省、市州公務員主管部門、考試部門和招錄機關安排專人,做好咨詢服務。
四、筆試
(一)筆試科目
筆試公共科目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兩科??荚嚪秶斠姟逗鲜?017年公務員錄用考試大綱》(附件8)。
報考法官助理、檢察官助理職位的,還需考法律專業知識科目。報考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職位的,還需考招警專業科目。報考省外事僑務辦外語職位的,還需考外語專業知識。報考公安機關特殊職位的,還需考專業技能(不考招警專業科目)。
?。ǘ┕P試時間
行政職業能力測驗:2017年4月22日9:00-11:00
申論: 2017年4月22日14:00-16:30
法律專業知識、外語專業知識:
2017年4月23日 9:00 -10:30
招警專業科目: 2017年4月23日 9:00 -11:00
公安機關特殊職位專業技能測試:2017年4月23日 8:30開始,具體時間、地點和場次詳見準考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