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福建省將遴選5個左右建設基礎較好、創新特色明顯、辦學成效顯著的示范性產業學院,支持高校主動面向區域、行業辦學,打造產教融合品牌。
申報對象為2016年1月1日前組建并正式運行,獨立設置為產業學院或整體納入產業學院框架運行的二級學院。建設目標任務明確,董(理)事會治理結構完善,企業深度參與決策、建設與管理,學校在政策、資源配置方面予以傾斜支持。要求合作方在基本建設、辦學經費、專用設備等方面投入折合金額累計不低于1000萬元;企業承擔專業課、實踐課時數50%以上,校企合作開發課程、教材、案例庫等,建成1個以上省級以上平臺、基地。
據了解,符合條件的高校每校限報1個。各高校要對數據的真實性負責,所有數據僅限于合作辦學項目范圍內。如有弄虛作假,將取消評審資格并按規定追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