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保護自然環境 以德創建社會文明
──永春縣國土資源局(宣)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等法律及法規的規定,永春縣國土資源局在縣委、縣政府和市國土資源局的領導下,主管全縣土地資源、礦產資源等自然資源的規劃、管理、保護與合理利用工作。
永春縣國土資源系統共設有局機關9個股室、7個直屬單位、22個基層國土資源所,共有編制105名,其中行政編制39名、事業編制66人,實有行政編制32人、事業編制61人、原地礦事業6人(不帶編制),共計99人(含6人無編制)。股室分別為辦公室、行政審核審批股、地籍與測繪管理股、建設用地管理股、土地利用與規劃耕保管理股、礦產開發管理股、地質環境股、人教股、財務股。直屬單位分別為國土資源監察大隊、庫區移民管理中心、永春縣地產開發公司、土地收購儲備中心、土地測量隊、國土與基礎地理信息中心、永春縣測繪管理站、永春縣土地整理中心。
地址:福建泉州永春縣鵬源街109號國土大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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