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7日上午,壽寧縣檢察院生態部門與森林公安前往國家級森林公園楊梅洲將一條救出的大鯢放生,同時對相關涉案人員進行處理。此次放生,已是該院今年組織的第二次放生行動。
據悉,近日,壽寧縣檢察院生態部門接群眾舉報稱,壽寧縣東區某飯店銷售野生大鯢。接到舉報后,該院生態部門協調森林公安到該飯店將大鯢追回。大鯢俗稱大山椒魚,源于其身有山椒味道。大鯢是世界上現存最大的也是最珍貴的兩棲動物,它的叫聲像嬰兒的哭聲,因此人們又稱它為“娃娃魚”。主要分布在中國長江流域及黃河、珠江中下游的支流中,由于經濟價值和環境質量下降等原因,野外種群數量很少,屬國家二級保護動物。
對此,檢察官提醒,食用野生的娃娃魚是犯法的,但人工養殖的娃娃魚是可以食用的。不過,需要注意的是,只有子二代以上才可以食用、開發利用,也就是孫子輩,野生娃娃魚繁殖出來后進行人工飼養的叫子一代,再下一代才叫子二代。吃大鯢首先貨源要合法,所經營利用的大鯢必須是人工馴養,供方必須持有馴養證,定點地方持有《經營利用證》。
檢察官呼吁,如有遇到食用野生動物捕殺野生動物的行為,應及時向有關部門舉報。同時提醒市民,應拒絕食用野生動物,沒有買賣就沒有殺戮,保護動物從我做起。
法律鏈接
《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條規定: 非法獵捕、殺害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的,或者非法收購、運輸、出售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及其制品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記者 吳寧寧 通訊員 陳榕榕 文/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