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放煙花爆竹是群眾歡慶春節的傳統習俗。2月6日,記者從市消防支隊了解到,從除夕至正月初七,全市共接處火警95起。其中,20%是因不科學燃放煙花爆竹所引發的。
“春節元宵期間,家家戶戶都會準備一些煙花爆竹增添節日的氣氛。但是,由于一些群眾安全意識不強或燃放地點及方式不合理而引發的火災事故、傷人事件時有發生。” 市消防支隊防火監督處指導科科長陳英敏提醒,春節期間燃放煙花爆竹一定要注意消防安全,切勿給喜慶的節日蒙上陰影。
陳英敏建議,在購買煙花爆竹時應選擇正規商店,并注意查看爆竹上是否標明生產廠家電話、生產日期、燃放說明、存放環境等安全信息,以免買到假冒偽劣煙花。燃放煙花爆竹要嚴格按照產品上的說明,選擇正確的燃放地點燃放。嚴禁在繁華街道、劇院等公共場所,下水道井口和化糞池附近,山林、有電的設施及靠近易燃易爆物品的地方燃放。對于未使用的煙花爆竹要妥善處理,切勿長期存放家中。由于燃放煙火爆竹具有一定危險,不應在意識模糊或酒后燃放煙花爆竹,燃放時不要將身體的任何部位正對產品的燃放軌跡方向,點燃后人員立即遠離。一旦發現火情,要及時報警,同時判斷火勢大小和火苗燃燒方向,逆風逃離。(記者 茹捷 通訊員 歐宇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