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日,記者從市民政局獲悉,為進一步保障城市貧困家庭的基本生活,今年起我市提高城市低保和特困人員救助標準。新標準從2017年1月起實施。
城市低保標準從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36%提高到40%。調整后,蕉城區、福鼎市、福安市的城市低保標準從每人每月486元提高到540元;霞浦縣、古田縣的城市低保標準從每人每月443元提高到492元;壽寧縣、屏南縣、周寧縣、柘榮縣的城市低保標準從每人每月407元提高到452元。
城市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標準由基本生活標準和照料護理標準構成,基本生活標準按照當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130%確定;照料護理標準分為全自理、半護理、全護理三檔,分別按照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10%、25%、40%確定。機構集中供養的,供養標準再提高20%。
調整后,城市特困人員基本生活標準為,蕉城區、福鼎市、福安市每人每月702元;霞浦縣、古田縣每人每月640元;壽寧縣、屏南縣、周寧縣、柘榮縣每人每月588元。城市特困人員照料護理標準為,蕉城區、福鼎市、福安市,全自理每人每月135元,半護理每人每月338元,全護理每人每月540元;霞浦縣、古田縣,全自理每人每月123元,半護理每人每月308元,全護理每人每月492元;壽寧縣、屏南縣、周寧縣、柘榮縣,全自理每人每月113元,半護理每人每月283元,全護理每人每月452元。
截止2016年底,全市共有城市低保對象0.98萬人,發放低保金0.48億元,人均月補差324元。目前我市已開始開展城鄉低保和城鄉特困人員經濟狀況核對工作。(記者 陳薇)
您需要登錄后才可以評論, 登錄| 注冊
三明泰寧:林下“掘金”唱響新山歌2025-07-01
閩南網推出專題報道,以圖、文、視頻等形式,展現泉州在補齊養老事業短板,提升養老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