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青年報7月18日消息,最近,溫州的一位家長反映,12歲的兒子被幼兒園保安用電棍擊打受傷,被嚇得小便失禁,但幼兒園方面卻沒有一句道歉,這讓其很氣憤,希望為孩子討個說法。目前,打人保安被處行政拘留13天并罰款600元,涉事幼兒園被責令承擔孩子醫藥費、解聘當事保安,并取消本年度各類評優評先資格。
今天,溫州甌海區教育局發布通報稱,7月9日晚,溫州甌海區婁橋實驗幼兒園保安在行使職務過程中發生毆打園外小學生(12周歲)一事。事情發生后,婁橋派出所對涉事保安作出13日行政拘留和600元罰款的處罰決定。7月17日,當地媒體對此事進行報道。報道中,幼兒園表現出回避和推諉態度,引發媒體和家長的質疑。
在了解和調查此次事情后,甌海區教育局決定對婁橋實驗幼兒園做出如下處理:一是責令幼兒園公開向孩子和家長道歉;二是要求幼兒園承擔受傷孩子治療的醫藥費;三是要求幼兒園解聘涉事保安;四是取消該幼兒園本年度集體和舉辦者以及園長各類評優評先資格。甌海區教育局將引以為鑒,進一步加強民辦幼兒園管理和保安隊伍建設,堅決杜絕類似事情發生。
?據當地媒體報道,7月9日19時許,12歲的張某在經過溫州甌海區婁橋實驗幼兒園時,保安劉某在幼兒園發現有人用石子砸幼兒園的門,便沖到門口抓住張某,以為是他砸的門就對其進行毆打,并采取讓其下跪、使用電棍威脅毆打等方式恐嚇張某,導致其身體多處受傷。張某父親得知后報警,10日,劉某被處行政拘留13天并罰款6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