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青年報·中青在線記者獲得的一份資料顯示,南充職院的學生與鶴山雅圖仕印刷有限公司所簽訂的并非是實習協議,而是一份《鶴山雅圖仕印刷有限公司勞動合同》。該勞動合同上規定了學生月工資為1380元。
馮云表示,合同每個學生都會簽一份,自己簽訂合同時,合同上并無甲方雅圖仕公司的公章,簽名后就被該公司直接收回。
北京在明律師事務所律師劉玲玲表示,在校大學生并不具備簽訂這種勞動合同的主體資格,“這種勞動合同不受勞動法的保護”。她解釋稱,一般大學生與勞動用人單位簽署的應該是實習協議或勞務協議,而不是正式的勞動合同。因為對于在校大學生來說,勞動法中的試用期規定、五險一金繳納等制度都不可能實現。
記者注意到,學生簽訂的勞動合同上注明的勞動期限是從2017年7月11日到2018年1月31日止,前30天是試用期,而學校在9月初就已經開學。
多名正在實習的學生說,學校早期告訴他們9月底回校上課,回學校后再利用周六日補課。前述教務處工作人員證實學生對于補課的說法,稱屆時學院會有具體補課的計劃。
南充職院官網顯示,南充職院是經四川省人民政府批準、國家教育部備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系公辦院校,2006年經四川省政府批準,與利奧集團實行股份制合作辦學。利奧集團在該校設有獎助學金,該校設有利奧學院,校內有一棟樓被命名為“利奧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