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向法院提起訴訟
廈門大學給張智博的回復稱,“接到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函件,告知‘你校報送的高水平運動隊考生不符合報考條件’”,該函件同時告訴張智博,該校高水平運動隊簡章中有關錄取的要求為“入選我校B類資格考生均需參加考生所在省份組織的高考,且高考文化成績達到入選的文化成績要求,經公示無異議并獲生源所在省級招生部門核準,我校將給予錄取,并安排在我校新聞專業學習”。
張俊健說,張智博參加了浙江省高考,取得577分的高考成績,已屬于浙江省的高考一段分數線,超過了廈門大學“本二”的分數要求,經過了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2017年高校高水平運動隊測試合格考生名單(廈門大學)”公示,也通過了省級招辦的審核,該公示沒有異議。
據悉,就張智博一事,廈門大學也專門發函向浙江省教育考試院作出說明,稱:“該生參加我校高水平運動隊武術項目專業測試成績85.26,達到武術B類本二線錄取資格最低控制分數線75分。經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討論通過考生入選我校高水平運動隊B類資格,經公示無異議,最終確認考生獲得我校高水平運動隊B類本二線錄取資格。”
但浙江省教育考試院表示,他們只能按文件要求嚴格執行。
目前,張智博以浙江省教育考試院“拒不向廈門大學投送原告學籍檔案沒有事實與法律依據,其行為已構成拒不履行法定職責”為由,向杭州市西湖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董碧水)